2015年5月15日起实施的日本输入食品检附证明文件措施满一个月后,台湾食品药品管理署对日本食品输入查验情形进行了说明。
1、自2015年5月15日至6月16日凌晨1点止,日本输台食品累计4,240批申请输入查验,食药署受理4,189批(占98.8%),因证明文件不符合而未能受理者计51批(占1.2%)。
2、新措施正式实施后,5月15日起自日本出口台湾的食品,尚未有查获申报产地不实案件,辐射残留检验也未检出有辐射残留的产品。
3、食药署强调,前述日本输入食品检附证明文件的新措施,为防止不肖业者违法输入台湾目前仍禁止输入的福岛、千叶、茨城、枥木及群马县食品,并保护消费者及重建日本食品输台消费信心。自2015年5月15日起,所有自日本进口的食品都必须检附载明至都道府县的产地证明,或经食药署认可的文件;特定地区高风险产品输入并必须附辐射检验证明。
4、食药署进一步说明,新措施实施后,台湾边境查验工作的执行与日本食品输入通关情形顺畅。
5、比较进口资料显示,2015年5月15日至6月15日一个月期间,日本食品的输入报验重量,比2014年期减少,但比2013年同期增加。比较今年5月15日至6月15期间的每一周日本食品报验资料,除了在5月15日新措施实施起第一周,报验批数及重量相较措施实施前下滑,惟后续几周都稳定回升,目前输入报验批数及重量已恢复到措施实施前的水准。
6、食品药物管理署表示,为维护台湾群众食品安全与安心,将持续严格把关,确保输入食品安全符合规定。
摘自: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20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