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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医事人员合理工时,更能保障民众就医安全
录入:webmaster  来源:JXR  时间:2014-1-24  【 字体: 】 

有鉴于以往医疗特殊单位的医护人员实施工时未明订的责任制,导致医护过劳问题频传,台湾劳委会于2011年底检讨劳基法的适用行业,2014年起包括手术室、急诊室、加护病房、产房、手术麻醉恢复室则全面回归正常工时。然在即将施行前,媒体报导,医院团体蕴酿将以取消夜间门诊、假日门诊做为因应,台湾劳委会声明如下:

一、过去适用劳基法的医护人员,部份医院单位规避加班费,超时工作及连续工作不得休假等,导致护理人员过劳,不仅影响病人照顾质量,亦造成护理执业环境恶化。

二、一般病房及门诊护理人员早已于1998年纳入劳动基准法,医院早应遵守劳基法的工时规范,聘请足额护理人力进行排班。

三、护理人员一旦排除适用劳基法,不可能下班时间到,未完成交接班即弃病人于不顾,媒体也经常报导,护理人员于休假期间,在路上遇民众不适,协助急救送医被表扬,可见护理人员的专业训练及职业道德,早已根深砥固。

四、特殊单位的护理人员尤应获得适当休息,在护理人员全面适用劳基法后,将可促使医院安排适当医事人力,减少医事人员过劳,或对加班之医护人员核发加班费用、安排补休等,唯有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下,才能确保民众的就医安全与权益。

 来源:台湾护理师护士公会全联会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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