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口快速老化,预估2018年老年人口比率将达14%,进入「高龄社会」,为因应人口老化的趋势及随之而来的民众长照需要,台湾卫生福利部持续规划长照保险制度,并研拟长照保险法草案。
目前规划的长照保险制度,是采用全民纳保的社会保险方式,依照并遵循「社会连带责任」、「危险共同分担」、「保险大数法则」等原则,通过社会自助互助,对于非个人所能承担的长期照顾风险,由全体民众共同分摊;保险费则由被保险人、雇主及政府三方共同分担,在民众失去能力有长期照护需要时,能够获得基本的保险给付,以减轻失去能力者及其家庭的财务与照顾负担。
有关长照保险给付的规划,是以实物给付为主,失能者经评估有长照需要时,依长照需要等级及照顾计划提供限额给付,超过的部分需自行负担,并优先提供照顾需要者于居家或小区接受服务,以达成在地老化的目标。
来源:卫生福利部 201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