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简称:食药署)与药害救济基金会曾推出「用药过敏纪录卡」,方便民众纪录药物过敏史,近期更推出「药物过敏早期症状自我检视表」及「药物过敏6大症状海报」,免费提供医疗院所索取,通过医疗机构提醒民众对于「疹、破、痛、红、肿、烧」等6大药物过敏初期症状的了解与警觉。
食药署建议民众,善用「药物过敏早期症状自我检视表」及「用药过敏纪录卡」,以避免严重药物过敏的发生。
一、 「药物过敏早期症状自我检视表」:用药时,定时检视「药物过敏早期症状自我检视表」,自我检视是否出现药物过敏常见六大前兆症状,包括:1.「疹」-皮肤红疹、搔痒或水泡;2.「破」-口腔溃疡;3.「痛」-喉咙痛;4.「红」-眼睛不适(红肿、灼热);5.「肿」-眼睛、嘴唇肿;6.「烧」-发烧。这些症状可能在服药后数日内发生,也可能二至三个月才出现。倘出现时,应立即回诊处方医师。
二、 「用药过敏纪录卡」:有药物过敏史的民众,除了可请医师将过敏药品名称注记于健保IC卡并上传健保署供查询外,还可适度运用「药物过敏纪录卡」,将药物过敏史纪录于该卡,连同健保卡随身携带,就医时主动告知处方医师,领药时再请药师帮忙核对,以免误用过敏药物。
食药署同时提醒医疗人员,处方药品前应主动询问病人的过敏史,对于处方降尿酸药、抗癫痫药等较高风险的药品时,让病人了解药物过敏的可能症状。
来源: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201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