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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加强骨质疏松治疗药品用药安全提醒,保障民众健康安全
录入:webmaster  来源:JXR  时间:2016-11-30  【 字体: 】 

含双磷酸盐类成分的骨质疏松治疗药品已知具有可能引起口腔骨头坏死(颚骨坏死)及不寻常的大腿骨骨折(非典型股骨骨折)等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为进一步确保病人用药安全,台湾卫生福利部于2016年11月7日公告「含双磷酸盐类成分药品的药品风险管理计划书」,使用药品前须交付病人「病人用药安全指引」,提醒病人用药前及用药期间须注意口腔状况,以及颚骨坏死与非典型股骨骨折的初期症状,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的情形。

双磷酸盐类药品因可通过抑制蚀骨细胞作用,达到减少骨质流失的目的,所以常用于治疗老人及更年期妇女的骨质疏松症,并可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的高血钙并发症或骨骼相关的系统性疾病;然此类药品可能导致罕见却极严重的颚骨坏死(ONJ)和非典型股骨骨折(atypical femur fracture)的不良反应,因此若服用该类药品后出现持续感觉口腔牙龈疼痛、肿胀、化脓、唇或颜面麻木感、牙齿松动或脱落、齿槽骨暴露、牙齿伤口无法愈合或感觉到大腿、鼠蹊部或髋部疼痛等症状,应尽快回诊原处方医师,才能减低药品不良反应带来的伤害。

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提醒病人,在开始使用该类成分药品前,请先详细阅读「病人用药安全指引」确认口腔状况,使用期间应保持良好个人口腔卫生习惯,并定期至牙科诊所接受口腔检查。若需要拔牙、植牙等侵入性的相关手术,请先主动告知牙医师正在使用双磷酸盐类药物,且经医师评估后可施行,也请定期回诊,让医师评估药品疗效与需求性。而病人就诊时,也要主动告知病史、过敏史及身体不适等情形,以利医疗人员评估,如对于使用药品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向医疗人员提出,才能确保用药安心又安全。

来源: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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