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卫生福利部再次提醒,为保障医事人员执业与病患安全,于今年1月29日已完成医疗法相关修法并公告,规定任何人不得以强暴、胁迫、恐吓或其他非法的方式,妨碍医疗业务的执行,而违反上述规定者,警察机关应协助排除或制止;如涉及刑事责任者,应移送检察官侦办。同法也规范医疗机构应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所有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时的安全。
卫生福利部支持警政单位立即将殴打医生的违法者移送法办,也再次强调拒绝急诊暴力的立场,不容许任何理由在医院滋事,甚至对医护人员暴力相向。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各医疗院所也应正视此问题,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时的安全,并强化医院本身的反暴力措施,如:严格执行门禁管制、警民连线、24小时保全、明显空间区隔,并加强人员教育,提高警觉,以使医事人员从事医疗业务不致有所恐惧,提供医事人员安全的执业环境,共同维护全民安定有序的就医权利。
来源:台湾卫生福利部 2014-3-18